居港權事件對香港社會的影響
 
 
講者:張超雄先生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


 我在澳門出生,7歲便來香港定居,我的父母都在外地出生,其中一個在中國出生,另一個則在外國出生,八一年時我去美國讀書,至九六年才回香港,我的三個小孩子都在美國出生。可笑又可悲的是,我三個孩子雖然在美國出生,但我從來都沒有想過他們有沒有居港權的問題,我和太太都是持香港身份証,我們去到入境處,不用一天的時間,入境處就為我的三個小孩辦理了身份証的申請手續。我相信,如果他們在中國出生,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有很多人擔心這件事會引起移民潮,香港會陸沉,政府說會有一百六十七萬人,會花七千一百億,這些數字我不能理解從那裡來,但只知要花很多錢,但即使數字打五折,也很慘。這是正常的擔心,但即使如此,我們也需要知道正確的數字,究竟是167萬,抑或67萬5千,又或者是67500?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及負責任的市民,有需要知道真實的數字其實有多少,因為政府要求人大解釋基本法,是基於這個數字,而且從這個數字,政府官員推算了將來社會的承擔及要付出的代價。但是,統計處大規模地套用抽菲林筒的方法去進行這樣的一個調查,而出來的數字又引起了這麼嚴重的社會後果,可說是史無前例的,亦是一個統計學上的大突破。我不敢說這個統計方法不好,但實際推行時,卻不可保証當事人能夠坦白說出真相。結果,統計處公佈登記婚姻數字第一代有十七萬二千,非婚生五十二萬,總共六十九萬,大部份(非婚生子女)是用抽菲林筒方法計算出來。計算第二代人數,是基於第一代的69萬,再以這些子女在國內的出生率,去推算第二代有64.5萬人,合共167.5萬。這個數字是推算再推算得出來的,而並非經過一個科學的統計和調查,其誤差率根本無法估計。統計處再基於這個調查,交給各個政府部門首長計算這批人士所需費用,先假設他們全部失業,於是失業率上升至百分之三十,再假設他們全部沒有屋住,於是山邊木屋重現,或者要再開發多幾個將軍澳等等,假設上再有假設,於是計算需要七千一百億費用。

整個過程是政府的公關手段。特區政府輸了官司,最初表示會尊重終審庭判決,之後董建華說會有負面影響,其後再公佈167萬合資格來港人士,使公眾嘩然,而傳媒又奇怪地相信政府所說的一切,於是大家都認為這個數字很可怕,再由陳方安生率統眾官員公佈,後果嚴重,特首又說不容香港的百多年的繁榮成果付諸流水等等。

有人認為教會從「情」出發看這件事,而港府從「理」出發去處理,但我認為,香港政府無論從「情」或從「理」,都做錯了。港府不單無情,更加無理。從我個人經驗來說,為何我的孩子可以有居港權,為何國內的孩子不可有?這根本沒有道理可言,簡而言之,就是違反了公平的基本道理。如果從家庭團聚的「情」來說,這批人不是外國人,他們是香港人的後代,但由政府帶頭不承認他們,這完全是政府不負責任,不道德的態度。

政府要求人大解釋的後遺症,是社會分化。目前很多香港市民對新來港人士的態度已經很負面,但經過此事後,大家的對立面則更加尖銳,市民看到政府帶頭出來表示,新來港人士會令我們的生活質素下降時,他們對新移民的歧視更加深。內地人又如何看香港?假設一個在內地出生的港人子女,本來有機會來港與家人團聚,但現時政府又將他們的權利遞奪。這明顯是對內地人的一種歧視和不尊重,香港回歸中國後,這事會否影響了兩地人民的溝通和感情?另外,政府的公信力亦因此而下跌,民意亦因此而背向政府。政府在很這麼短的時間內,用權宜、簡單的方法去處理了一個對社會有深遠影響的事情,政治寧願不要法治,寧願放棄高度自治,我們作為香港市民,會怎樣看這個政府?這樣的一個政府,又怎可以帶領我們進入廿一世紀?

我自己覺得,在特區政府宣佈由人大解釋基本法之後,是特區政府道德及理智的破產。我本人與大律師公會的看法有所不同,我本身也反對修改基本法。修改基本法及要求人大解釋基本上只是技術上的分別,但兩者之間其實都是嘗試剝奪這批人的基本人權。從九九年五月十八日開始,是特區政府黑暗日子的開始,這一日象徵著一個短視無能的政府,為了政治權宜而放棄了一國兩制的司法獨立;為了避開處理移民問題而帶領官員集體說謊、恐嚇市民、製造民意、用家長式的方法,公然藐視法案,不執行法庭判決,假人大常委之手推翻終審庭的判決,這是一個不公義的政府,公開歧視自己的國民,歧視自己的後裔,對在國內及外國出生的孩子採取了雙重標準的政策。這亦象徵了香港特區政府是一個沒有道德勇氣的政府,為了保全中央政府的面子,妄顧法律界人士的勸阻,不惜用強權及公關手段達到目的。

這件事為特區政府來說,為它寫下最羞恥的一頁,它在鼓吹集體自私,集體不負責任。在我個人在學術方面,我希望可儘量反映意見,我們在處理這事上已經不能只看自己的利益,我們已經太過自私,太過功利,我雖然不是教友,但我希望教會,除了口講愛心,博愛精神之外,亦能發揮自己所信仰的,發揮自已的道德操守,不要被一些假的公關言論蒙蔽了自己的良知。
 

(以上內容乃由”限制居留權帶來的影響” 座談會講話輯錄,由孔令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