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心戰威力大     港人受驚顧慮多

信報社評

 上星期三,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公布統計處抽樣調查香港人在中國內地所生子女第一代加第二代總計達一百六十七萬的龐大數字,向港人擲出了「驚嚇彈」;昨天,特區政府再接再厲,放出連番「排砲」,政府有關各部門負責官員分別對住房、教育、醫療服務、福利保障、家庭及兒童福利、老人服務、青少年福利、康復、就業輔導、職業訓練、運輸和環境等等作出估評,並告訴市民,為安排這一百多萬人的到來,香港需要六干公頃土地,耗資七千一百億元。為了讓市民得到更為清晰的印象,政府說,安置新移民需要建造等於三個將軍澳規模的新市鎮,其總面積相當於五個赤臘角新機場。

為了讓香港人明瞭人數眾多的港人內地子女來港帶來的後果,港府在港主要官員傾巢而出,以清楚的分類,明確的數字,証明新來港者人數太多,他們不但立即會分掉港人的經濟「餅仔」,而且在環境方面也將不堪重負,總之,一句話:「無法承受」。

昨天下午,行政長官董建華亮相,以關懷港人的姿態表示:「多年以來,透過港人的努力,我們已逐步將香港的生活素質提高。我們不可以讓這些成果付諸東流。在新世紀開始的時候,我們不能讓香港走下坡。」「若果這一百六十七萬人,在十年之內全部來港,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在特區政府威力強大的心理戰恐嚇下,多數市民不論有心有肺,還是無心無肺,都不得不接受政府的結論:「香港無法承受。」怎麼辦?已經被嚇得魂飛魄散,四肢癱軟的市民六神無圭,只好說:「任你啦!」

到目前為止,特區政府沒有明白說出會如何做,事實卻非常清楚。政府提出的四條辦法中,第一條照單全收不可能;第二條由終審法院自行糾正雖為中港雙方所願,但是,這樣做極為明顯破壞香港終審法院權威,破壞香港司法獨立,破壞香港法治根基,後果極端嚴重;第三條修改《基本法》。由於中國當局反對,此路不通。因此,出路只有一條:由人大常委會對有關條文作出解釋。

從政府公布「人數太多」,繼而以無可爭辯的數據詮明「無法承受」,再而「邀請中國當局出面干預」,完成港府的全面部署,最終目的是否定終審法院的裁決,以香港行政當局和中國當局的聯合夾擊,回到現行的每天一百五十個持單程證的制度。這是香港特區政府的整套策略,政府相信這套策略能取得香港多數市民的支持。一向為特區政府保駕護航的政黨:民建聯、港進聯以及港區人大代表眾口一詞,支持由人大常委會解釋。自由黨保持其一貫行為模式:首鼠兩端,最終還是會接受政府路線。即使是民主黨及其同路人也不敢拂逆「民意」,主
張在無可奈何之下修改《基本法》。總之,在香港沒有人敢挺身而出,維護港人內地子女的人權,主張容許他們來港,至少應該容許第一代有資格來港的港人內地子女來港。

從人權的角度看,正如港人在任何地方所生子女可以來港一樣,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有權來港。不讓他們來港是違反人權的。這樣做等於說,港人在中國大陸生下的子女是二等人,不能享有與港人在其他地方所生子女同樣的權利。

從法律的角度看終審法院已作出裁決,如果再由人大常委會實際上推翻終審法院的裁決,香港以普通法為基礎的司法制度即會遭到致命的打擊,終審再非終審,何來司法獨立?有關港人在內地子女居港權的問題,是香港自治範圍內的問題,並不涉及到中央和香港關係,不應該由人大常委會解釋。

如此一來,是否能讓一百六十七萬人立即越過羅湖橋呢?由於香港不能在短期內承受百多萬人來港,真正的出路仍是在承認港人內地子女有居港權的前提下,想出安排他們有秩序逐步來港的辦法。回到舊制,斷然不許多數港人內地子女來港既不合情,也不合理,還不合法。

(轉載自信報1999年5月7日)